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4月26日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
庭审中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就把事情闹大 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在没有依据、而后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以讹传讹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采取威胁手段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数额巨大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4月26日上午 ,
